青少年自杀原因剖析
时间:2013/12/13 11:12:30|点击数:
我国大陆青少年的自杀率中呈现出一些基本特点:一,青少年自杀率高;二,女性高于男性;三农村高于城市;四,平均年龄偏低;五,自杀成功率高;六,自杀手段以服毒、自缢为主;七,群发自杀现象较为突出。下面根据青少年心理发展的特点对青少年自杀的几个主要原因进行分析。
一、学习压力与青少年自杀
青少年大多处于中学阶段,而我们长期以来实行应试教育,忽略了综合素质特别是心理素质的培养,使得青少年心理素质“亚健康”现象日益严重。来自家庭、学校、同学的压力,是青少年形成较为单一的责任心理,普遍认为只要学习好,其他的都不重要。压力之下引发的逆反心理、厌学心理的,都与这一时期青少年心理发展的特点产生了严重的冲突。是某青少年研究所的一项调查(2002年)显示:有63.9%的青少年感到“疲惫”;51.2%的青少年感到“睡眠不好”,25%的青少年感到“腰酸背痛”,还有如“眼花头晕”(15.1%)、“胃肠不适”等其他诸多不适症状。而1.9%的学生有过自杀未遂行为。在2011年黑龙江省青少年研究所、哈尔滨医科大学对哈市15所中学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94%的中学生感到至少有一种以上的心理压力,而感到学历成绩的压力是最大的压力的学生占72.8%,其次是自己的心情、同学关心、父母关系、老师关系等,只有6%的学生感觉生活轻松。
繁重的学业与青少年在兴趣发展、思维能力发展、感情发展等方面的冲突引发了诸多不可调和的矛盾冲突,又因为青少年情绪情感波动较大、行为冲动且不易自我控制,许多教师无法理解青少年的这些问题冲突,而进一步对其造成自尊心等方面的伤害,使得发生在学校的自杀案例或者是因为教师问题、学习压力等造成的自杀案例屡见不鲜。
二、心理疾患与青少年自杀
心理疾病是引发自杀现象的重要原因之一。有研究证实,少儿精神分裂症和抑郁性疾病自杀了较高,少儿自杀与抑郁情绪、自卑等抑郁症状密切相关,而早在一百年前,弗洛伊德即已提出各种精神症症状几乎无一例外地可以追溯至童年期的创伤事件。而这也正是本文探索的主要内容。
当前心理疾病已跃居世界十大疾病排位的首位。目前我们心理疾病患者中三分之一是在儿童、青少年期间发病。2001年10月,我国卫生部副部长指出:“调查显示,我国17岁以下的3.4亿儿童和青少年中,约3000万人受到情绪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的困扰。”
1.抑郁症与青少年自杀
在精神疾病患者中,自杀危险性最高的是抑郁症。在重性抑郁症患者中,25%的有过自杀行为,15%的人最终死于自杀,其自杀率为总人口的650/100000,高出一般人的50倍,女性有严重抑郁症者较无精神疾病者高出500倍。
抑郁症被称为“心理感冒”,也就是说他像感冒一般常见且易感。抑郁性神经症在青少年中所占的比例比较高,凡符合精神症的标准的患者如伴有一下症状中的至少三项者可诊断为患有抑郁性神经症:
(1)兴趣减退,但未丧失;(2)对前途悲观失望,但未完全绝望;(3)自感疲乏无力;(4)精神不振;(5)自我评价下降,但愿接受鼓励和赞扬;(6)不愿主动和人交往,但被动接触良好,愿意接受同情;(7)有想死的念头,但又矛盾重重;(8)自觉病情严重,但又愿意接受治疗,希望治愈。该病的起病年龄一般已满18周岁,而关于儿童抑郁症的诊断标准,目前多主张采用成人用的标准。自杀是抑郁症病人想要逃避现实的极端的表现,病人认为生活充满痛苦,且没有机会改善,而自杀正式一个可能结束痛苦的途径,别人也可能因为他的死亡得到解脱。
在我国,特别是在青少年中,抑郁症的识别率不高,有其是早期出现疲劳、失眠、焦虑等症状,往往被忽略掉或者归于神经官能症等内科躯体类疾病,从而延误了治疗而是病情加重,酿成本可防范的悲剧。
2.人格障碍与青少年自杀
人格障碍属于一种持久和顽固的适应不良模式,是偏离个体所处的社会文化期望范围的行动方式和内心体验,从而导致社交与职业功能损害或内心痛苦的一种精神障碍。经历了青少年和成年期,随着人格发育的不断成熟,到中年和老年大多趋于缓和。所以说,人格障碍是青少年一种需要特别注意的精神疾患。
有研究表明,在自杀人群中,大约有34%的自杀者主要诊断为人格障碍,具有“不正常人格”者高达70%[9]。人格障碍在以下几种情况下自杀危险度较高:
(1)伴有抑郁症,酒精中毒或物质滥用;(2)人际交流障碍和社会适应困难;(3)存在应激性生活事件;(4)应付精神疾病和躯体疾病的能力不强;(5)与他人发生冲突时。人格障碍不仅可与其他精神疾病相伴发生,也可能在各种类型的人格障碍之间相伴发生,如反社会型人格障碍、系机型人格障碍之间会交叉重叠。
青少年的人格障碍与情绪失调不是对立存在的,而是相互作用的,情绪障碍往往导致人格障碍,而人格障碍也往往伴随情绪失调,如自卑、抑郁、孤僻、悲观、急躁、羞怯等。由病理障碍引发青少年人格障碍也是一个重要因素,据统计,我国差不多每5个家庭就有一个家庭有残疾人,其中0~14岁地残疾儿童有800多万,残疾儿童遭受的痛苦是精神与躯体两方面,这对他们的人格发展必将产生严重的影响,因此残疾儿童人格障碍的比例很高。
随着社会的进步、科学技术的发展,教育也在各方面不断的完善起来。然后在对儿童青少年的情感、人格等教育方面仍存在着严重缺陷。学校若想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生存下来,升学率必须得到一定的保证,所以教育存在片面话,使得一些学生在人格上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扭曲,更严重的是,许多人对此不以为然,而更多的是拿成绩说事。不仅在学校教育中,在家庭教育中同样存在这种问题。青少年认知能力正在发展,但仍未达到十分成熟的阶段,自杀问题的低龄化也正与他们在这个时期并没有形成一种客观、恰当的死亡态度,没有对生命形成敬畏感,对自毁和自杀行为的程度与结果无理性的预知评估能力。儿童青少年情感上的不成熟,导致很多患有一定心理疾病的自杀者因为焦虑、抑郁等,一旦遇到意外打击,就促发冲动性自杀行为。在自我意识没有得到充分完善的发展特征下,对电视媒介、网络传播中自杀场面的直接展示,更容易引发压力较大、心理不健康的孩子的好奇心,乃至导致模仿自杀行为的发生。
3.家庭因素与青少年自杀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一个人成长的最主要场所,是青少年社会化过程的起点,直接影响着他们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和情感发展模式,是在其心理发展历程中最关键的影响因素,同样对青少年的自杀行为有着重要关联。
研究证明,健全和谐的家庭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成长,和睦的三代同堂的大家庭也无明显弊端。而破裂家庭或父母常常正常的不和睦家庭对儿童及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明显不利,青少年出现躯体疾病及心理障碍的可能性就好,易出现孤独、冷漠、粗暴、说话、出走、自杀等行为。青少年期的心理和生理都在取向成熟,是一个敏感时期,一些不为父母等成人所关注的环境因素,都可能导致青少年的某些问题行为。美国有广泛调查表明,孩子们对家庭的经济水平和社会地位并不太重视,而在于能否使孩子感到自身是真正属于这个家庭并得到家人最大关怀,孩子们最不满意的是父母吵架。在1974年日本文部省对中学生自杀原因的调查中,家庭原因排在首位。
一项对小学生的调查表明,有心理障碍的学生,超过50%的是生活在父母曾经有过离婚时的家庭,在离异家庭或者再婚家庭中,孩子往往得不到所需的关怀与爱护,在感情上多有被抛弃的感觉。而在青少年这个情感丰富、需要多方面的情感支持和尊重的心理特征期,这些感觉会自然而然的引发他们的失望、孤独、愤世嫉俗等感情,并很有可能触发他们自寻短见的想法。
引发青少年自杀的原因多种多样,且诸多原因之间事实上都是相互关联、相关作用的。在我们社会转型时期,青少年心理发展过程中的矛盾也显得更加突出,其中因为性教育滞后导致的性心理问题自杀现象、互联网的负面影响导致的自杀、吸烟酗酒是吸毒等物质滥用导致的边缘性自杀也应该引起多方面的重视,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等多方面共同努力,并结合青少年在生理和心理上的发展特点对儿童青少年的自杀行为进行防范和干预,从而更有力的避免一幕幕悲剧的发生,挽留住那些受伤的花季雨季的生命,让他们在漫长的生命旅程中坚强的走下去。
一、学习压力与青少年自杀
青少年大多处于中学阶段,而我们长期以来实行应试教育,忽略了综合素质特别是心理素质的培养,使得青少年心理素质“亚健康”现象日益严重。来自家庭、学校、同学的压力,是青少年形成较为单一的责任心理,普遍认为只要学习好,其他的都不重要。压力之下引发的逆反心理、厌学心理的,都与这一时期青少年心理发展的特点产生了严重的冲突。是某青少年研究所的一项调查(2002年)显示:有63.9%的青少年感到“疲惫”;51.2%的青少年感到“睡眠不好”,25%的青少年感到“腰酸背痛”,还有如“眼花头晕”(15.1%)、“胃肠不适”等其他诸多不适症状。而1.9%的学生有过自杀未遂行为。在2011年黑龙江省青少年研究所、哈尔滨医科大学对哈市15所中学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94%的中学生感到至少有一种以上的心理压力,而感到学历成绩的压力是最大的压力的学生占72.8%,其次是自己的心情、同学关心、父母关系、老师关系等,只有6%的学生感觉生活轻松。
繁重的学业与青少年在兴趣发展、思维能力发展、感情发展等方面的冲突引发了诸多不可调和的矛盾冲突,又因为青少年情绪情感波动较大、行为冲动且不易自我控制,许多教师无法理解青少年的这些问题冲突,而进一步对其造成自尊心等方面的伤害,使得发生在学校的自杀案例或者是因为教师问题、学习压力等造成的自杀案例屡见不鲜。
二、心理疾患与青少年自杀
心理疾病是引发自杀现象的重要原因之一。有研究证实,少儿精神分裂症和抑郁性疾病自杀了较高,少儿自杀与抑郁情绪、自卑等抑郁症状密切相关,而早在一百年前,弗洛伊德即已提出各种精神症症状几乎无一例外地可以追溯至童年期的创伤事件。而这也正是本文探索的主要内容。
当前心理疾病已跃居世界十大疾病排位的首位。目前我们心理疾病患者中三分之一是在儿童、青少年期间发病。2001年10月,我国卫生部副部长指出:“调查显示,我国17岁以下的3.4亿儿童和青少年中,约3000万人受到情绪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的困扰。”
1.抑郁症与青少年自杀
在精神疾病患者中,自杀危险性最高的是抑郁症。在重性抑郁症患者中,25%的有过自杀行为,15%的人最终死于自杀,其自杀率为总人口的650/100000,高出一般人的50倍,女性有严重抑郁症者较无精神疾病者高出500倍。
抑郁症被称为“心理感冒”,也就是说他像感冒一般常见且易感。抑郁性神经症在青少年中所占的比例比较高,凡符合精神症的标准的患者如伴有一下症状中的至少三项者可诊断为患有抑郁性神经症:
(1)兴趣减退,但未丧失;(2)对前途悲观失望,但未完全绝望;(3)自感疲乏无力;(4)精神不振;(5)自我评价下降,但愿接受鼓励和赞扬;(6)不愿主动和人交往,但被动接触良好,愿意接受同情;(7)有想死的念头,但又矛盾重重;(8)自觉病情严重,但又愿意接受治疗,希望治愈。该病的起病年龄一般已满18周岁,而关于儿童抑郁症的诊断标准,目前多主张采用成人用的标准。自杀是抑郁症病人想要逃避现实的极端的表现,病人认为生活充满痛苦,且没有机会改善,而自杀正式一个可能结束痛苦的途径,别人也可能因为他的死亡得到解脱。
在我国,特别是在青少年中,抑郁症的识别率不高,有其是早期出现疲劳、失眠、焦虑等症状,往往被忽略掉或者归于神经官能症等内科躯体类疾病,从而延误了治疗而是病情加重,酿成本可防范的悲剧。
2.人格障碍与青少年自杀
人格障碍属于一种持久和顽固的适应不良模式,是偏离个体所处的社会文化期望范围的行动方式和内心体验,从而导致社交与职业功能损害或内心痛苦的一种精神障碍。经历了青少年和成年期,随着人格发育的不断成熟,到中年和老年大多趋于缓和。所以说,人格障碍是青少年一种需要特别注意的精神疾患。
有研究表明,在自杀人群中,大约有34%的自杀者主要诊断为人格障碍,具有“不正常人格”者高达70%[9]。人格障碍在以下几种情况下自杀危险度较高:
(1)伴有抑郁症,酒精中毒或物质滥用;(2)人际交流障碍和社会适应困难;(3)存在应激性生活事件;(4)应付精神疾病和躯体疾病的能力不强;(5)与他人发生冲突时。人格障碍不仅可与其他精神疾病相伴发生,也可能在各种类型的人格障碍之间相伴发生,如反社会型人格障碍、系机型人格障碍之间会交叉重叠。
青少年的人格障碍与情绪失调不是对立存在的,而是相互作用的,情绪障碍往往导致人格障碍,而人格障碍也往往伴随情绪失调,如自卑、抑郁、孤僻、悲观、急躁、羞怯等。由病理障碍引发青少年人格障碍也是一个重要因素,据统计,我国差不多每5个家庭就有一个家庭有残疾人,其中0~14岁地残疾儿童有800多万,残疾儿童遭受的痛苦是精神与躯体两方面,这对他们的人格发展必将产生严重的影响,因此残疾儿童人格障碍的比例很高。
随着社会的进步、科学技术的发展,教育也在各方面不断的完善起来。然后在对儿童青少年的情感、人格等教育方面仍存在着严重缺陷。学校若想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生存下来,升学率必须得到一定的保证,所以教育存在片面话,使得一些学生在人格上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扭曲,更严重的是,许多人对此不以为然,而更多的是拿成绩说事。不仅在学校教育中,在家庭教育中同样存在这种问题。青少年认知能力正在发展,但仍未达到十分成熟的阶段,自杀问题的低龄化也正与他们在这个时期并没有形成一种客观、恰当的死亡态度,没有对生命形成敬畏感,对自毁和自杀行为的程度与结果无理性的预知评估能力。儿童青少年情感上的不成熟,导致很多患有一定心理疾病的自杀者因为焦虑、抑郁等,一旦遇到意外打击,就促发冲动性自杀行为。在自我意识没有得到充分完善的发展特征下,对电视媒介、网络传播中自杀场面的直接展示,更容易引发压力较大、心理不健康的孩子的好奇心,乃至导致模仿自杀行为的发生。
3.家庭因素与青少年自杀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一个人成长的最主要场所,是青少年社会化过程的起点,直接影响着他们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和情感发展模式,是在其心理发展历程中最关键的影响因素,同样对青少年的自杀行为有着重要关联。
研究证明,健全和谐的家庭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成长,和睦的三代同堂的大家庭也无明显弊端。而破裂家庭或父母常常正常的不和睦家庭对儿童及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明显不利,青少年出现躯体疾病及心理障碍的可能性就好,易出现孤独、冷漠、粗暴、说话、出走、自杀等行为。青少年期的心理和生理都在取向成熟,是一个敏感时期,一些不为父母等成人所关注的环境因素,都可能导致青少年的某些问题行为。美国有广泛调查表明,孩子们对家庭的经济水平和社会地位并不太重视,而在于能否使孩子感到自身是真正属于这个家庭并得到家人最大关怀,孩子们最不满意的是父母吵架。在1974年日本文部省对中学生自杀原因的调查中,家庭原因排在首位。
一项对小学生的调查表明,有心理障碍的学生,超过50%的是生活在父母曾经有过离婚时的家庭,在离异家庭或者再婚家庭中,孩子往往得不到所需的关怀与爱护,在感情上多有被抛弃的感觉。而在青少年这个情感丰富、需要多方面的情感支持和尊重的心理特征期,这些感觉会自然而然的引发他们的失望、孤独、愤世嫉俗等感情,并很有可能触发他们自寻短见的想法。
引发青少年自杀的原因多种多样,且诸多原因之间事实上都是相互关联、相关作用的。在我们社会转型时期,青少年心理发展过程中的矛盾也显得更加突出,其中因为性教育滞后导致的性心理问题自杀现象、互联网的负面影响导致的自杀、吸烟酗酒是吸毒等物质滥用导致的边缘性自杀也应该引起多方面的重视,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等多方面共同努力,并结合青少年在生理和心理上的发展特点对儿童青少年的自杀行为进行防范和干预,从而更有力的避免一幕幕悲剧的发生,挽留住那些受伤的花季雨季的生命,让他们在漫长的生命旅程中坚强的走下去。
本文来源:武汉心理咨询 作者: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