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富二代”犯罪现象及其防治手段
时间:2013/12/13 11:14:24|点击数:
摘要:近年来,“富二代”犯罪现象越来越突出,个案往往引起社会关注,尤其以交通肇事案为典型。“富二代”们是心理上的“留守儿童”,物质上容易满足但精神上的渴求却往往被忽视,有着孤独的心灵,缺少对生命的起码敬畏,这都是其犯罪的原始动因。对于这类群体,要从根本预防他们的犯罪,需要的不仅是刑事政策,还需要最好的社会政策。笔者将从社会政策及刑事政策的概念入手,结合当下典型社会案例,以实证分析的方法探求刑事政策的制定方法,来达到医治社会病态、预防犯罪的目的。
关键词:“富二代” 精神渴求 心灵 刑事政策 社会政策
一、 刑事政策与社会政策
关于刑事政策,“至今几乎所有关于刑事政策的著述,找不到两个完全相同的刑事政策定义”【1】。最早使用刑事政策一词的是德国的费尔巴哈,他被西方学者誉为“刑事政策之父”,他在1800年开始使用这个概念,并认为:“刑事政策是国家据以与犯罪作斗争的惩罚措施的总和,是‘立法’国家的智慧。”,后来另一位德国刑法学家李斯特提出了“刑事政策是国家与社会据以组织反犯罪斗争的原则的总和。”并提出了“最好的社会政策就是最好的刑事政策”这一著名的论断【2】。法国刑法学家马克•安塞尔提出:“刑事政策是由社会,实际上也就是由立法者和法官在认定法律所要惩罚的犯罪,保护‘高尚公民’时所作的选择。”【3】法国刑法学家米海依尔•戴尔玛斯•马蒂认为:“刑事政策就是社会整体据以组织对犯罪现象的反应的方法的总和,因而是不同社会控制形式的理论和实践。”【4】日本刑法学家藤木英雄认为,刑事政策“系以犯罪之镇压、防止为目的之公私组织之活动。”【5】
对刑事政策的正确解读,一是离不开犯罪,它是刑事政策得以确立的客观前提;二是离不开社会,在我国尤其是作为公共权力行使者的国家,它是刑事政策的制定者与实施者。从这个意义上说,刑事政策并非只是单纯的刑法问题,而是一个社会公共政策的问题。
所谓社会政策是通过国家立法和政府行政干预,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安全,改善社会环境,增进社会福利的一系列政策、行动准则和规定的总称。其核心是解决市场经济下公民的社会风险。第一个给予社会政策以科学概念的是瓦格纳(AdolphWagner)。1891年他在发表的一篇论文中提出:“社会政策是运用立法和行政手段,调节财产所得和劳动所得之间的分配不均问题。”而作为一门应用性学科,社会政策也可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类。狭义的社会政策范围仅涉及劳工及贫民生活,而广义的社会政策则包括国民福利、就业、住房、健康、文化、教育、人口、婚姻、家庭生活、社区及社会公共环境以及宗教等等。显然,狭义的界定所对应的只是狭义的社会福利政策,而广义的界定则对应于各种社会问题的研究。在本文中,对社会政策采取比较宽泛的理解。
社会政策与刑事政策同属政策范畴,既有共性的一面,也有很大的区别。从预防犯罪的角度来说,社会政策较之刑事政策更为积极主动,更符合人道精神。
二、 典型个案
2009年5月8日,杭州警方通报说,7日晚,一位年仅25岁的高校毕业生在走过斑马线时,不幸被一辆狂飙的三菱跑车撞飞,送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警方通报说,根据初步调查,7日晚,肇事者胡某驾驶三菱跑车从杭州城东开往城西,结伴同行者两人也各自驾驶跑车。20时05分左右,胡某所驾跑车在西湖区文二西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南都德嘉西区门口时,车头撞上了由南往北过斑马线的路人谭卓,造成其受伤,经浙江省同德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据了解,遇害者谭卓年仅25岁,毕业于浙江大学,是杭州某企业员工。据他的同学和同事反映,谭卓在浙江大学就读和工作期间表现十分优秀,近期正准备与相恋多年的女友结婚。
这起交通事故引起杭州社会舆论强烈反响,目击者纷纷通过网络等途径声讨肇事者。事故发生后,杭州当地一个网络论坛就出现一个题为"富家子弟把马路当F1赛道,无辜路人被撞起5米高"的帖子,并附有现场照片,引来大批网民发表对飙车族的留言。
事故发生后,西湖交警大队赶至现场进行现场勘察和调查。警方表示,根据当事人胡某及相关证人陈述,案发时肇事车辆已经超速。胡某也承认,当时未注意到行人动态。目前他已被警方控制。
三、“胡斌案”启示
德国著名刑法学家李斯特说过,贫穷是培养大众犯罪的温床,但社会发展至今,富裕的环境亦可滋生犯罪。近年来,“富二代”犯罪现象越来越突出,个案往往引起社会关注,尤其以交通肇事案为典型。“胡斌案”就引起了人们的密切关注和深刻的思索。关于这个案子判决的是非曲折,如何定罪量刑等刑法上的问题我们就不再多做讨论,笔者在此关注的是这个案件背后的“富二代”犯罪问题的原因及其预防。结合胡斌的案件,可以总结出“富二代”犯罪有以下几个特点:对法律的无知,对生命、对他人的漠视,行事常出于游戏心理,悔罪感差。
肇事者胡斌曾拿下过F2卡丁车大赛的冠军,组织那次卡丁车场地赛的杭州艾弗尔汽车运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黄彦领透露:“我觉得明星车手要具备三要素:谦虚、心细、能吃苦。但他不是很谦虚。举个很小的例子,他过来的时候开的就是那辆肇事三菱EVO,每次倒车入库,都不减速,速度很快,动作很吓人。”黄彦领还表示:“其实比赛刚开始时,他给我的印象还是不错的,他对比赛很认真,经常来练车,车感不错,悟性也蛮高,团队精神也有,是棵好苗子,所以一开始,我们就已经在暗中观察他了。最后发现,作为一个车手,他有一个很致命的弱点:爱炫耀、太张扬、不谦虚,比赛后,经常以冠军车手自居。开车的人不懂收敛,这是很危险的。另外,他周围的那帮朋友,开车也大多不懂得收敛。”肇事之后胡斌几位朋友赶到了事故现场,照片上看去,他们打扮时髦,手揽漂亮女孩,嘴叼香烟吞云吐雾。现场除了三菱跑车,还有英菲尼迪、保时捷、法拉利几辆豪车。他们在现场完全没有目睹事故和生命消逝的慌乱,自顾聊天,好像周围发生的一切都与自己无关。
“富二代”作为独生子女,生活环境优越,万千宠爱集于一身。很多“富二代”没有学会尊重别人,从小的任性妄为使他们缺乏对传统规则的认同感,反而会在青春躁动的驱使下以挑战规则为乐。此外,很多“富二代”不工作,游手好闲,把打架、抢劫当成消遣,将偷东西、做黑客当成刺激。这不禁让我想起了一部港片《新警察故事》,现在想想其实讲的就是“富二代”犯罪的问题。一群富家子弟以抢劫银行、劫持人质为乐趣,甚至连警察的生命都是他们游戏的对象,虽然当时对他们恨得咬牙切齿,但是我仍然记得影片结尾时,那名“主犯”的父亲赶来问他为什么这么做时,他说:“想让你给我多点关注,想让你知道我并不是废物。”然后就从大楼上跳了下去。很讽刺的是,他的父亲正是香港警署的警司。这也就使我在以上“富二代”个人原因分析之外,更想探究一下这一现象的社会原因。
为什么他们拥有安稳舒适的生活状态却选择最不计后果的运动?对于“富二代”来说,从小到大他们的一切都来得太过容易,人生缺乏奋斗和追求的动力,更何况面对父辈的成就难以超越,于是只能在速度中证明自己。父母忙于事业而缺少对一个孩子成长所应给予的帮助,所以他们在自我纵容和外界压力面前,选择不与外界沟通。他们的行为令常人无法理解,而大众也总是带着“仇富”的有色眼镜审视他们。可事实上他们在炫富背后常常面临着更大的精神空虚。
胡斌的案件在认定案件性质时,许多人主张危害公共安全罪,并同时引发了酒后驾驶入刑的讨论。但是单从刑法的层面上,加大惩罚力度就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了吗?笔者认为这是远远不够的,刑法只是惩治危害社会行为的最后手段,并非主要手段。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社会政策有更加积极主动的效果。
四、 专家观点
对此,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理事、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姚建龙认为,金钱不是 “富二代”犯罪的根源,资本的富足并不是原罪,罪魁应是道德荒芜。 “这些青少年还没有形成完整的社会意识,缺少公德底线,对生命没有起码的敬仰、畏惧之心。他们的犯罪动机突发,没有很明确的目标,这类犯罪可以称为 ‘游戏型犯罪’。”其实, “富二代”犯罪,错不在“富”,而是这些孩子内心压抑的情感没有找到一个正常的发泄口。上海市青少年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杨永明表示, “疏导不力, ‘富二代’只能迷恋网络甚至不惜犯罪。”
“这不是富的问题,而是青春期特有的问题。”杨永明认为,十几岁的孩子,世界观、价值观等都没有形成,犯罪问题是这个年龄段的 “阵痛”。不管是富人家的孩子还是穷人家的孩子,都处于阵痛期, “富二代犯罪严重”只是人们的一种误读、放大。 “既然是成长阶段的一种必然,家长的教育便尤为重要。不管是富人家,还是穷人家,都要根据自身的家庭条件与孩子的成长规律来正确教育和引导。”
五、 预防建议
首先,父母在孩子成长过程中所应发挥的作用需要得到重视。“富二代”虽然从小拥有衣食无忧的生活,但父母由于工作原因给予孩子的关注很少,精神上的交流沟通远远不能满足成长的需要,极容易导致孩子因缺乏正确引导走上歧路。所以,建立以社区、基层组织为单位的监督机制,或者建立需要家长填写的儿童成长档案都不失为可行的方案。
其次,建成“小康社会教育模式”,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社会预防项目不失为一个好办法,让“富二代”在野营、拓展游戏中学会尊重别人、学会与人相处的方式、同时释放多余的精力。
第三,对少年司法制度也需进行完善。“富二代”犯罪因为提供担保的能力更强等原因,往往比一般的孩子容易获得取保候审等“宽”的待遇,司法机关要特别注意“平等保护”,不能让“富二代”生成“钱能搞定一切”的观念,培养他们对法律的敬畏心。肇事的三菱跑车曾数次超速,而且也有媒体报道披露该车涉嫌改装,我们都知道“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在第一次超速受罚后胡斌如果能够意识到自己行为存在的社会危害性而停止这种飙车行为,那是否可以避免其日后犯下不可弥补的错误?正是由于每次在违法时太过轻松地渡过难关,使得现有的司法制度无法达到教育惩戒的作用。
总结:最好的社会政策是最好的刑事政策,李斯特的这一观点如今仍有普适性,在我国预防犯罪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注意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和未来刑法的轻缓化趋势,发挥社会政策的重要作用,达到社会安定和谐的效果。
关键词:“富二代” 精神渴求 心灵 刑事政策 社会政策
一、 刑事政策与社会政策
关于刑事政策,“至今几乎所有关于刑事政策的著述,找不到两个完全相同的刑事政策定义”【1】。最早使用刑事政策一词的是德国的费尔巴哈,他被西方学者誉为“刑事政策之父”,他在1800年开始使用这个概念,并认为:“刑事政策是国家据以与犯罪作斗争的惩罚措施的总和,是‘立法’国家的智慧。”,后来另一位德国刑法学家李斯特提出了“刑事政策是国家与社会据以组织反犯罪斗争的原则的总和。”并提出了“最好的社会政策就是最好的刑事政策”这一著名的论断【2】。法国刑法学家马克•安塞尔提出:“刑事政策是由社会,实际上也就是由立法者和法官在认定法律所要惩罚的犯罪,保护‘高尚公民’时所作的选择。”【3】法国刑法学家米海依尔•戴尔玛斯•马蒂认为:“刑事政策就是社会整体据以组织对犯罪现象的反应的方法的总和,因而是不同社会控制形式的理论和实践。”【4】日本刑法学家藤木英雄认为,刑事政策“系以犯罪之镇压、防止为目的之公私组织之活动。”【5】
对刑事政策的正确解读,一是离不开犯罪,它是刑事政策得以确立的客观前提;二是离不开社会,在我国尤其是作为公共权力行使者的国家,它是刑事政策的制定者与实施者。从这个意义上说,刑事政策并非只是单纯的刑法问题,而是一个社会公共政策的问题。
所谓社会政策是通过国家立法和政府行政干预,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安全,改善社会环境,增进社会福利的一系列政策、行动准则和规定的总称。其核心是解决市场经济下公民的社会风险。第一个给予社会政策以科学概念的是瓦格纳(AdolphWagner)。1891年他在发表的一篇论文中提出:“社会政策是运用立法和行政手段,调节财产所得和劳动所得之间的分配不均问题。”而作为一门应用性学科,社会政策也可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类。狭义的社会政策范围仅涉及劳工及贫民生活,而广义的社会政策则包括国民福利、就业、住房、健康、文化、教育、人口、婚姻、家庭生活、社区及社会公共环境以及宗教等等。显然,狭义的界定所对应的只是狭义的社会福利政策,而广义的界定则对应于各种社会问题的研究。在本文中,对社会政策采取比较宽泛的理解。
社会政策与刑事政策同属政策范畴,既有共性的一面,也有很大的区别。从预防犯罪的角度来说,社会政策较之刑事政策更为积极主动,更符合人道精神。
二、 典型个案
2009年5月8日,杭州警方通报说,7日晚,一位年仅25岁的高校毕业生在走过斑马线时,不幸被一辆狂飙的三菱跑车撞飞,送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警方通报说,根据初步调查,7日晚,肇事者胡某驾驶三菱跑车从杭州城东开往城西,结伴同行者两人也各自驾驶跑车。20时05分左右,胡某所驾跑车在西湖区文二西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南都德嘉西区门口时,车头撞上了由南往北过斑马线的路人谭卓,造成其受伤,经浙江省同德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据了解,遇害者谭卓年仅25岁,毕业于浙江大学,是杭州某企业员工。据他的同学和同事反映,谭卓在浙江大学就读和工作期间表现十分优秀,近期正准备与相恋多年的女友结婚。
这起交通事故引起杭州社会舆论强烈反响,目击者纷纷通过网络等途径声讨肇事者。事故发生后,杭州当地一个网络论坛就出现一个题为"富家子弟把马路当F1赛道,无辜路人被撞起5米高"的帖子,并附有现场照片,引来大批网民发表对飙车族的留言。
事故发生后,西湖交警大队赶至现场进行现场勘察和调查。警方表示,根据当事人胡某及相关证人陈述,案发时肇事车辆已经超速。胡某也承认,当时未注意到行人动态。目前他已被警方控制。
三、“胡斌案”启示
德国著名刑法学家李斯特说过,贫穷是培养大众犯罪的温床,但社会发展至今,富裕的环境亦可滋生犯罪。近年来,“富二代”犯罪现象越来越突出,个案往往引起社会关注,尤其以交通肇事案为典型。“胡斌案”就引起了人们的密切关注和深刻的思索。关于这个案子判决的是非曲折,如何定罪量刑等刑法上的问题我们就不再多做讨论,笔者在此关注的是这个案件背后的“富二代”犯罪问题的原因及其预防。结合胡斌的案件,可以总结出“富二代”犯罪有以下几个特点:对法律的无知,对生命、对他人的漠视,行事常出于游戏心理,悔罪感差。
肇事者胡斌曾拿下过F2卡丁车大赛的冠军,组织那次卡丁车场地赛的杭州艾弗尔汽车运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黄彦领透露:“我觉得明星车手要具备三要素:谦虚、心细、能吃苦。但他不是很谦虚。举个很小的例子,他过来的时候开的就是那辆肇事三菱EVO,每次倒车入库,都不减速,速度很快,动作很吓人。”黄彦领还表示:“其实比赛刚开始时,他给我的印象还是不错的,他对比赛很认真,经常来练车,车感不错,悟性也蛮高,团队精神也有,是棵好苗子,所以一开始,我们就已经在暗中观察他了。最后发现,作为一个车手,他有一个很致命的弱点:爱炫耀、太张扬、不谦虚,比赛后,经常以冠军车手自居。开车的人不懂收敛,这是很危险的。另外,他周围的那帮朋友,开车也大多不懂得收敛。”肇事之后胡斌几位朋友赶到了事故现场,照片上看去,他们打扮时髦,手揽漂亮女孩,嘴叼香烟吞云吐雾。现场除了三菱跑车,还有英菲尼迪、保时捷、法拉利几辆豪车。他们在现场完全没有目睹事故和生命消逝的慌乱,自顾聊天,好像周围发生的一切都与自己无关。
“富二代”作为独生子女,生活环境优越,万千宠爱集于一身。很多“富二代”没有学会尊重别人,从小的任性妄为使他们缺乏对传统规则的认同感,反而会在青春躁动的驱使下以挑战规则为乐。此外,很多“富二代”不工作,游手好闲,把打架、抢劫当成消遣,将偷东西、做黑客当成刺激。这不禁让我想起了一部港片《新警察故事》,现在想想其实讲的就是“富二代”犯罪的问题。一群富家子弟以抢劫银行、劫持人质为乐趣,甚至连警察的生命都是他们游戏的对象,虽然当时对他们恨得咬牙切齿,但是我仍然记得影片结尾时,那名“主犯”的父亲赶来问他为什么这么做时,他说:“想让你给我多点关注,想让你知道我并不是废物。”然后就从大楼上跳了下去。很讽刺的是,他的父亲正是香港警署的警司。这也就使我在以上“富二代”个人原因分析之外,更想探究一下这一现象的社会原因。
为什么他们拥有安稳舒适的生活状态却选择最不计后果的运动?对于“富二代”来说,从小到大他们的一切都来得太过容易,人生缺乏奋斗和追求的动力,更何况面对父辈的成就难以超越,于是只能在速度中证明自己。父母忙于事业而缺少对一个孩子成长所应给予的帮助,所以他们在自我纵容和外界压力面前,选择不与外界沟通。他们的行为令常人无法理解,而大众也总是带着“仇富”的有色眼镜审视他们。可事实上他们在炫富背后常常面临着更大的精神空虚。
胡斌的案件在认定案件性质时,许多人主张危害公共安全罪,并同时引发了酒后驾驶入刑的讨论。但是单从刑法的层面上,加大惩罚力度就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了吗?笔者认为这是远远不够的,刑法只是惩治危害社会行为的最后手段,并非主要手段。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社会政策有更加积极主动的效果。
四、 专家观点
对此,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理事、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姚建龙认为,金钱不是 “富二代”犯罪的根源,资本的富足并不是原罪,罪魁应是道德荒芜。 “这些青少年还没有形成完整的社会意识,缺少公德底线,对生命没有起码的敬仰、畏惧之心。他们的犯罪动机突发,没有很明确的目标,这类犯罪可以称为 ‘游戏型犯罪’。”其实, “富二代”犯罪,错不在“富”,而是这些孩子内心压抑的情感没有找到一个正常的发泄口。上海市青少年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杨永明表示, “疏导不力, ‘富二代’只能迷恋网络甚至不惜犯罪。”
“这不是富的问题,而是青春期特有的问题。”杨永明认为,十几岁的孩子,世界观、价值观等都没有形成,犯罪问题是这个年龄段的 “阵痛”。不管是富人家的孩子还是穷人家的孩子,都处于阵痛期, “富二代犯罪严重”只是人们的一种误读、放大。 “既然是成长阶段的一种必然,家长的教育便尤为重要。不管是富人家,还是穷人家,都要根据自身的家庭条件与孩子的成长规律来正确教育和引导。”
五、 预防建议
首先,父母在孩子成长过程中所应发挥的作用需要得到重视。“富二代”虽然从小拥有衣食无忧的生活,但父母由于工作原因给予孩子的关注很少,精神上的交流沟通远远不能满足成长的需要,极容易导致孩子因缺乏正确引导走上歧路。所以,建立以社区、基层组织为单位的监督机制,或者建立需要家长填写的儿童成长档案都不失为可行的方案。
其次,建成“小康社会教育模式”,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社会预防项目不失为一个好办法,让“富二代”在野营、拓展游戏中学会尊重别人、学会与人相处的方式、同时释放多余的精力。
第三,对少年司法制度也需进行完善。“富二代”犯罪因为提供担保的能力更强等原因,往往比一般的孩子容易获得取保候审等“宽”的待遇,司法机关要特别注意“平等保护”,不能让“富二代”生成“钱能搞定一切”的观念,培养他们对法律的敬畏心。肇事的三菱跑车曾数次超速,而且也有媒体报道披露该车涉嫌改装,我们都知道“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在第一次超速受罚后胡斌如果能够意识到自己行为存在的社会危害性而停止这种飙车行为,那是否可以避免其日后犯下不可弥补的错误?正是由于每次在违法时太过轻松地渡过难关,使得现有的司法制度无法达到教育惩戒的作用。
总结:最好的社会政策是最好的刑事政策,李斯特的这一观点如今仍有普适性,在我国预防犯罪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注意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和未来刑法的轻缓化趋势,发挥社会政策的重要作用,达到社会安定和谐的效果。
本文来源:武汉心理咨询 作者:admin